问题 | 起诉离婚期间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诉讼离婚阶段出现的债务是否归属于夫妻双方共享承担的范围内,需要依据具体生活状况进行深入核实与判断。
如果这笔债务用于了提升夫妻共同的生活品质、促进家庭共同生产经营或源于建立在夫妻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共识,那么它通常会被认为是婚姻关系中的共同债务责任; 然而,如若其中一方意图为个人奢侈消费或者非必要的支出,并且这种决策并未服务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或者没有赞同意见的话,这样产生的债务就容易被视为个体应负起的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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