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如果有负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婚姻关系解除之时,关于债务问题的处理方式需依据债务的具体性质而定。
若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理所当然地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还债责任; 如该笔债务为某一方当事人的个人名义产生的,那么就应该由该负债一方单独负责偿还。 对于判定债务究竟属何种性质,将会从多个角度去综合考虑,譬如该笔债务是否真正地被用于家庭日常共同消费、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达成的共识之类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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