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欠债是否一起偿还最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是否需要共同偿还所欠之债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通常情形下,若负债为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在离异之后,双方均应共同负担还款义务。 譬如,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为了支持家用开支而承担的债务,包括购置日常起居所需物品、支付子女教育资金、置办房产等产生的财务压力。 然而,若负债为某一方的私人债务,例如,某一方在未征得配偶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贷款用于个人参与赌博或吸食毒品之类的非法行为,或是由某一方在婚前置办的债务,则届时配偶无需担负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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