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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有一方欠债怎么办理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事宜的夫妻关系中,对于其中某一方可能存在的欠债情况,我们需要对其进行严谨的界定,这其中包括判断这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抑或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在确定债务的具体偿还主体上,假如这笔债务被判定成为个人债务的性质,那么将由欠债的当事人独自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被确认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双方均需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
通常来说,那些用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会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而那些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范围的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而产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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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3: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