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一方有债务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事务的情况下,倘若一方当事人背负着债务负担,法庭往往会基于债务款项的属性作出相应的判决。
当涉及到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形成的合法债务时,法律规定由合同当双方法律主体共同分担偿还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因某一方因个人不良嗜好(如沉迷于赌博活动)以及不当行为(如侵犯他人权益等)而导致的债务问题,将被视为该方的单独义务,须由其独自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在此过程中,法庭会全面分析并考量债务产生的具体时期、实际用途、是否经过双方的认可或者签署等多方面要素以确定债务的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