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夫妻一方债务离婚时怎么处理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有效延续期间,若男方或女方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所需,这类债务将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破裂时,另一方无需对此类债务负责偿还。
然而,情况并非铁板一块,如果债权方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债务的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产业投资运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终极共识,那么就需要在离婚时共同承担这份债务。
若此笔债务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开销,那么它便归为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当婚姻走到尽头时,双方均需合力偿还这部分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2: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