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欠款有一方不知情离婚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皆负债且其中一方对此情况全然无知的局面下,夫妇双方决定实现离婚操作。
首要之务在于确认此项债务是否归类于夫妻共有的范畴之内。 若此笔款项乃是家庭日常生计所必需的,则通常将其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若超过了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此项资金的用途涉及到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那么这笔债务有可能被判定为个人债务。 在此种情况下,对于毫不知情的一方而言,他们在离婚过程中可以主张不对个人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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