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夫妻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理离婚证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另一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一笔借贷行为,且此时两人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首要问题便是要辨别这笔债务究竟是否归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若能够证明该笔借款并没有被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并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那么这笔债务便不能被视为是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而在此过程中不知情的一方也就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双方有权利就财产分配以及债务负担等相关事宜进行充分的商议,并且可以签署相应的离婚协议。 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他们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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