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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欠债离婚后执行共同财产怎么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双方当事人在离婚之后发现其中一方所背负之债务乃诞生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并主要应用于家庭公共生活范畴或共同业务运营之中,在此种情况下,执行相关财产权益时,应将夫妻共有财产中归属债务人那部分额度用以偿付欠款。
然而,若能够充分举证表明该笔债务实属个人责任,例如涉及到赌博等非法行为所引发的债务,抑或是在债权人已知晓夫妇二人已事先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度的前提下形成的那部分债务,则可免除对另一方财产权益的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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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4: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