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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一方债务会执行房产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诉讼阶段,一方所背负之债款仅属于其自身负担的个人债务,并且夫妻二人对于所有房屋产权及归属事项已经达成了具体而清晰的协议约定,那么在此种情形之下,对方很难强行将房产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倘若此笔债务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或者尽管这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范畴,但是涉及到的房产却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同时,负债方名下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有效资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仍有可能会考虑对涉案房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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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