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银行借贷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务中,若涉及到银行贷款纠纷,需依据特定的情形来明确债务的承担问题。
倘若这笔贷款确实被用于婚姻期间的共同生活、平摊经营成本,抑或是基于夫妇二人的共识与合意而产生的负债,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种债务将会被视为是夫妇二人的共同责任,并需由他们共同偿还。 然而,如果有证据表明该笔债务实际上是某一方以其名义在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之外负有的,比如用于个人赌博等活动,那么这样的债务就应归类于个人债务,仅由负债的一方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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