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倘若债务属于个人性质,原则上应由债务人单独承担相应责任,并以其个人财产作为清偿的唯一来源,而非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若债主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显示此项负债确实是为了支持夫妻的共同生活开支、或基于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甚至于在夫妻双方共同表达主观意愿的情况下形成,则此类债务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从而需要应用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清偿。 针对此类状况的处理,需要准确地辨识出债务的实际属性与用途范围。 夫妻两者可尝试通过友好的商议来找寻达成共识的解决路径; 若协商无果,亦可诉诸法律程序,借助法律力量寻求公平公正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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