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还有欠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过程中发现存在欠款现象,则需依据欠款特性及成因进行合理厘清与处理。
例如,若欠款属夫妇双方共有的债务,则陷入这类困境的夫妇双方应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又如,由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欠款,多数情况下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 然而,如果欠款仅仅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举例来说,指的是一方在缔结婚姻前所累积的债务,抑或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许可,擅自用于个人事务且未对家庭共同生计产生积极作用的债务,这种情形下,理应对违约方进行追究,并由其单独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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