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欠债但另一方并不知道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产生了债务,但另一方却对此毫不知情,那么就必须根据这笔债务的特性以及借此所从事的事业来辨别另一方是否存在债权义务。
通常情况下,当此类债务是为了维系夫妻共同的生活支出、共同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或符合夫妻双方共有的意思表示时,它将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因此另一方负有进行偿付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该类债务超过了维持家庭宁静运转所需的日常开销,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意思表示,那么这笔债务便会被认定为举债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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