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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后丈夫的债务谁还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前任配偶的债务清偿事宜需要进行细致深入的解析和判断。
倘若这些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并且其用途为改善夫妻共同的生活条件、促进共同的生产发展,抑或是建立在夫妻双方共识之上的,即便已经结束了婚姻关系,现任配偶也有可能被要求承担起连带的债务偿还责任。
然而,若该笔债务是由前任配偶在离婚之后独立产生的,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但却属于前任配偶的个人债务,比如由于前任配偶的个人赌博、吸毒等非法或不道德行为而引发的债务,又或者是在现任配偶毫不知情且未将这笔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之用的情况下所借款项,那么现任配偶便无须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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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