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欠债可以拍卖夫妻房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关系中一方所负之债是否有资格对夫妻共有的房地产进行强制执行,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
若此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而涉案之房又为夫妻共有财产,则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先行明确夫妻双方在该房地产中所占份额,仅针对负债方的部分进行处置,以为保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然而,倘若债权人为实现其权利,能够举证证明前述债务确系用作出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所需,或者是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这笔债务的产生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决定将整套房地产予以出售或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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