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一方欠的信用卡怎么离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背负的信用卡债务问题,在涉及到离婚事项时的处理方式需依据实际情形加以判断。
若是此类信用卡债务确系用于维系夫妻共有的家庭生活、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得到了夫妻双方的共识和同意,那么通常会被法律视为是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负债责任,由此在离婚之时,双方也应理所当然地承担起这部分债务。 然而,若是有充分证据显示,这类债务仅仅是由其中一方在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之外,以自身名义主动承担的,并且,债权人也无法提供足够证据去证实这份债务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维持生活、共同投入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得到了他们的共识和同意,那么这样的债务就应该被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须对此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