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另一方不知情债务谁承担法律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之中,倘若其中一方背负了未告知另一方的债务,通常有必要区分该笔债务究竟是否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如果这笔债务被用于维护夫妻间的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源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那么即便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也应该将其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妇二人共同分担还贷责任。 然而,若该笔债务显然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源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那么便应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毫不知情的另一方而言,则无需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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