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欠债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对于某一方所背负的债务拥有何种定性,须依据多项要素进行全面分析后方可为之。
占据主要地位的是如果这笔债务被理解为是满足家庭常规生活需求,如购买日用消费品、支付孩子们的教育开支等等,那么这种情况下,它往往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即夫妻双方均需承担起偿还此项债务的义务。 然而,若这笔债务的用途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例如用于个人赌博、奢侈消费等行为,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这笔债务将被视为个人债务,仅由举债方个人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