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如果男方有债务,女方要钱合理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离婚过程中,如若男方背负着相应的负债,那么女方是否有权索取金钱以及这样做是否合理,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和判断。
倘若男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了维护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债务,那么这些债务便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之际,女方可能需要与男方共同承担这些债务,因此,女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向男方索取一定的经济补偿,从法律角度来看,可能并不完全合理。 然而,如果男方的债务属于其个人行为所导致,例如由于赌博、涉毒等非法行为所负担的债务,或者是在女方毫不知情且该笔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前提下产生的,那么这些债务就应当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则无须对此负责。 在此种情形之下,女方提出分摊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要求男方予以部分经济补偿,在法律上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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