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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债人离婚了还能找他配偶要账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假如债务的产生时间恰好是欠债人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此笔债务被用于支持夫妻共同的日常生活开支、共同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所作出的决策推动,即便欠债人选择离婚,他(她)仍旧具备向其前任配偶主张债权的权益。
然而,若存在确凿的证据表明该债务属于欠债人的个人责任范畴,比如债务的产生时间发生在婚前,或者债务已经被明确界定为个人债务,又或者债权人知晓并了解到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已达成协议将其归属各自所有等情况,那么便无法向其前任配偶追讨这笔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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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2: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