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给母亲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若妻子向自己的母亲进行借款,原则上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在此情况下,作为丈夫理应负起共同偿还的义务。 然而,若妻子是以个人身份作出的借款行为,且借款数量超过家庭日常所需,那么,此种情况原则上不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这并不代表丈夫无需还款,关键在于债权方能否证实该笔款项被用于既有夫妻共同生活的需求,又或是为了共同的生产与经营活动,或者债权方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些借款确实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决策而产生。 因此,对于丈夫是否需要承担还款之责,其决定因素主要取决于借款的性质以及实际用途。 若妻子所借款项确实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或者得到了丈夫的事后认可,那么,丈夫很可能需要为这笔借款负责。 反之,若妻子的借款仅仅是为了满足个人事务的需求,并且没有得到丈夫的共同同意或事后认可,那么,丈夫可能就无需承担还款之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