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负债,如何执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一方背负债务之执行事宜因具体情况而异,须经多角度审视,方能得出准确判断。
若此类债务最终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承担主体,则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与二人各自的自有财产皆有可能被用以偿还债务。 然而,若系夫或妻单一方身负的个人性债务,通常仅可对该背负债务的个体财产进行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法机关会首先明确债务的性质及其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就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而言,通常会保留未背负债务一方的应有份额。 倘若负债方拥有个人财产,例如其婚前所积累的财富、专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等,将优先考虑对此类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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