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给老婆的弟弟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男女两性缔结婚姻关系尚未结束之时,一方私自运用自己的名义负有债务时,若此笔债务可供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应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倘若您的配偶的弟弟所借之款符合上述条件,那么这笔债务很可能会被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您的配偶也可能因此而需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然而,若这笔债务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方(即您本人)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就有可能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您的配偶也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在实践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搜集各类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以及借款用途证明等等,以便于明确债务的性质及其使用途径。 如果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您即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您的配偶与她的弟弟共同承担还款的职责。 反之,若债务非属夫妻共同债务,您则只能单独对您的配偶的弟弟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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