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妻在外面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之际,您的前妻在外借贷并未偿还,此时,我们便需对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进行深入剖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涵盖了以下三种类型: 首先,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 其次,一方在事后予以承认的债务; 最后,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 然而,若这笔债务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并且债权人无法举证证明此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此情况下,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笔债务确实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否则您作为前夫可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因此,您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关键在于这笔债务的性质以及债权人所能提供的相关证据。 若这笔债务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您作为前夫将不得不参与到还款过程中来; 反之,若这笔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其属于共同债务,否则您作为前夫可能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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