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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非让妻子借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在此情况下,丈夫坚决要求其配偶借贷并不予偿还,那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可以作为女方坚守自身权益的法律依凭。
这一条款有明确界定,即若所涉债务并非夫妇共同承当之责,便无需以此负担。
具体而言,若是丈夫以他自己的名义向外借款,且其金额远超正常家庭生活所需,除借款方能举证证明该笔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夫妇共同生活或参与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之外,亦或者这样做乃是基于夫妇两个人的共享决策,不然的话,女方是无需对此负债负责并进行偿付的。
若为债权人不能够确实地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上述债务的共有性质,那么,女方则有权予以否认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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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