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媳妇问她爸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若妻子向岳父借贷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负债,则此项债务理应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若妻子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还款责任,作为债权人的岳父有权请求妻子与其丈夫共同偿还所欠债务。 然而,若该笔债务已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并无夫妻双方的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则原则上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此种情形之下,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否则,妻子的丈夫有可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债权人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例如发出催款通知书、提起诉讼等方式,以期追回所欠债务。 若债务人仍然拒绝还款,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拍卖债务人的财产等多种手段。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需尽可能地收集与保留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借款用途证明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证实债务的真实性及其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