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妻欠我钱没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间的共有债务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1.由夫妻二人共同签署; 2.在行为发生时并非经由二者签字确认但又经由其中一方于事先或事后以明示或默许方式承认。 此外,若另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亦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假如,您的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况,即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那么这笔债务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的用途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从原则上来讲,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仍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您认为这笔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您有权向前妻提出还款请求,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妻偿还债务。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确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债务实际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共同意愿的证据等。 如果这笔债务最终被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前妻将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然而,如果前妻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您可能需要寻求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申请财产保全或者执行前妻的其他财产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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