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问题能否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相关债务问题时,确实存在审理此类案件并给予其离婚判决的可能性。
离婚乃男女双方的自然权益所在,尤其在共同债务的状况之下,更应对这些债务作合法、公正且合理地分享。 在此方面,法律设想所有的共同债务均须由男女双发共同承担,便如同已对这一概念加以明确规定。 换句话说,存在共同债务并不会影响男女双方进行离婚。 在婚姻维持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任何债务,原则上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除非涉及非法债务,如赌博所产生的债务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债务等,这类债务可能不受法律保护或者需由债务责任人自行承担,然而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然而,若夫妻一方能提供证据证实该债务实际仅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则未借款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个人债务的情况主要有两大类,一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此项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另外一种情况是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愿意将其分离归各自所有,即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担的债务,假设第三人都知晓这一约定,那么应由丈夫或妻子一方用他们所有的财产来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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