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时,财产与债务应如何分割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事宜之际,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可由当事人双方自主协商决定;
倘若未能达成共识,则由审理案件的各级人民法院依据财物状况及保护子女权益与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之时,若属于夫妻一方单独或婚前所负之债,应由其当初承担偿还责任。 倘若原先为夫妻共度美好时光而设之下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做为偿还额度; 然而,如果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负担起债务,则可以有相关双方协议设定偿还方案; 若仍未妥善解决,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解决之道。 离婚之后,债权人若要求对方归还债务,首先需要对该笔债务进行分辨,了解究竟属于个人之债或者说是夫妻之债。 若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不论夫妻双方是否离婚,均有权直接找到债务人为其要求偿还; 反之,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关系解除,债权人仍然有权向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向其请求偿还债务。 此外,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已针对该笔债务做出过相约由其中一方负责偿还的协定,那么债权人便可直接找按规定承担偿还责任的一方追讨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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