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爱情债务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夫妻共同债务类型之一。
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共同债务泛指乃夫妻双方亲笔签署或在事后予以追认为共同拥有的债务决策,以及用于维持与改善夫妻共同生活品质与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总和。 在面临离婚境地时,夫妻对于共同承担的債务应履行共同偿还责任。 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或财产各自被独立所有的情况下,则当事人双方必须达成负债偿还协议来解决问题。 如协商无果,则应交由人民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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