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并不必然成为共同债务负担。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这些债务确实可以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首先,当夫妻双方通过共同签署债务文件或其中一方在事后来追认该行为,达成了共同承担债务责任的共识和意图; 其次,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使用其个人身份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也可被视为共同债务; 最后,如果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夫妻中的一方以其个人身份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产生的债务,只要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实这些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样可以定义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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