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债务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清偿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债务可视为夫妻共债,并应以夫妻共有资产予以偿还:首先,夫妻承担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之债务;
其次,双方在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或者是一方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其获得的经营收益被用于家庭生活开支或同配偶分享所产生的债务; 最后,包括因抚育子女、赡养由他们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长辈之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在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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