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指依法成立且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如公司、企业等。
问题 | 机关法人 |
分类 | |
解答 |
![]() 机关法人的范围一、机关法人包括:1、县级以上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 4、县级以上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 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 6、县级以上各民主党派机关; 7、乡、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和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 二、不作为机关法人的单位:1、政府的临时机构和组织,不单独作为法人单位,归入所隶属的部门。 2、改革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但现已改为公司,但仍具有部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如: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核工业集团公司等应为企业法人。 3、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且比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如果领取的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为事业单位法人。如:企业调查队、城市调查队、农村调查队等设立机关法人,能有效地解决难度大、效率低和效果不理想的问题。确立了机关主体资格,奠定了机关工作的法律基础,增加了机关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机关法人的法律特征1、机关法人主要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机关法人的活动方式是利用国家权力对教育、文化、军事及其他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同时,从事司法活动的法院、检察院也属于机关法人的范畴。 2、机关法人成立的方式为特特设立。由于机关法人的设立取决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因此其设立无须经专门机构核准登记。 3、机关法人的经费由国家预算拨给。机关法人只进行行政管理,不从事经营活动,因此机关法人无法像企业法人那样通过经营获得盈利,机关法人的活动经费由国家拨给。 4、机关法人不得从事商业经营,不得乱集资、乱收费,同时不得滥用经费。这是对机关法人的限制性要求。
机关法人相关词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