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如何偿还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夫妻两人均同意或承认对此债务的承担义务,或者其中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借贷行为,但之后得到了对方的事后追认;
此外,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表明此债务被实实在在地用在了夫妻俩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方面,或者债务的产生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便有权要求夫妇中的任意一方对该债务负责偿还,即便他们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也是如此。 反之,若以上情形都未发生,那么债权人仅可针对欠款一方提出偿债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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