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间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婚前的债权问题上,倘若并未有任何特殊约定明确指出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那么这些债权便应归属于相应的一方,作为其个人财产而无需进行分割。
对于一方在结婚前已然形成的债务,我们将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将其视为夫妻中的某一方的个人债务。 然而,若债权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所欠下之债是为了婚后的共同生活所需,则应将此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产生并且无法作出其他解释,那么我们通常会判定这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且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夫妻中的另一方能确切地证明某笔债务纯粹属于欠债者的个人债务,那么未负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就有权利抵抗债权人对此提出的偿还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