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法律对于夫妻个人债务的客观定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种情况:
1.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自身并无抚养义务的他人之债款; 2.夫妻双方在婚内达成共识,决定由个人背负特定债务; 3.配偶一方个人用其个人财产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款; 4.离婚一方未经对方允许擅自使用婚姻共有财产投入经营活动过程中而生成的债务; 5.配偶一方向他人造成侵权或者违法犯罪行为后产生的相关债款; 6.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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