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债务中,如何界定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间共同承担的债务,通常定义为夫妻二人为了维系基本的家庭生活及履行赡养和抚养责任所需付出的费用。
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首先,此种债务务必是发生于夫妻关系尚处于存续阶段; 其次,该债务需明确体现为用于维护家庭的共同生活或者是配合参与生产、运营活动所需的那部分; 最后,如果这种债务被确认为是连带债务的话,无论是由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还是双方付出的,皆属夫妻共同债务。 反之,若这部分资产生息未用于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或是共同生产、运营活动,那么就不能称之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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