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他人的医药费由谁承担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要是故意伤害了别人,那医药费就得由那个加害的人来承担。
加害的人得赔付受害人因为去就医治疗而花出去的各项费用,还有因为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这里面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等这些方面。 这个加害人是个未成年人,那他的监护人就应该承担起赔偿的责任; 要是加害人是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像精神病人之类的,要是他有财产的话,就用他的财产来支付赔偿费用,要是财产不够的部分,那就由他的监护人来赔偿。 因为是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这类合法的行为,导致别人受伤了,那就不需要承担医药费; 但是要是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了,那就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比如说在正当防卫的时候,下手太重导致对方受伤过度了,那这种情况就得按照具体的情形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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