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在外借款,另一方是否有偿还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对外所负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须视乎相关债务是否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若是该借款被用於家庭共有财产的生产与生活消费领域之内,那么此类债务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理所当然地要求另一方负责还款; 然而,如果债权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实该借款实际用于债务人及其配偶的共同生活或生产业务之需,在这种情况下,该笔债务将被视为借款人的个人债务,其配偶无须承担相关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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