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如何收集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收集和整理以下关键证据资料:
首先是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配偶与其他异性存在稳定同居关系的证据、施暴行为的证据、参与赌博活动或吸食毒品的证据等等。 其次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状况的证据,包括房产证、购买房屋时签订的购房合同以及支付资金证实文件、银行账户及其详细记载信息、股票投资权益记录、财产分配协议等方面的细节。 再次,应当收集能够反映债务情况的证据,例如夫妻之间签署的借款协议或出具的正式借据。 接下来,有助于孩子未来健康成长的证据也是不可忽视的环节,如夫妻两人的工作收入状况、家庭环境氛围的具体表现、受教育程度和子女抚养意愿、相关人员提供的证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相互依靠程度等实际数据证据。 最后,需要收集配偶出轨或婚姻期间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证据,如涉及个人隐私的亲密照片、视频记录、书信往来等关键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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