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给台湾人民来往大陆地区观光、商务、探视的身份证明书,其样式与作用均类似护照。每次入境所需的类似一般护照上之签证的入境许可,在台胞证上称为“签注”。
问题 | 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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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护照的概述护照或护证是一个国家的政府发放给本国公民或国民的一种旅行证件,用于证明持有人的身分与国籍,以便其出入本国及在外国旅行,同时亦用于请求有关外国当局给予持照人通行便利及保护。 护照关系到在国外所受合法保护的权利与进入本籍国的权利。护照上通常有持有者的照片、签名、出生日期、国籍和其它个人身分的证明。许多国家正在开发将生物识别技术用于护照,以便能够更精确地确认护照的使用者是其合法持有人。 如今国际间旅行通常要求出示护照,但也有例外的情况。护照实际上仅仅是一种国际认可的用来对旅行者身份鉴定的手段。而这样的鉴定要求在很多情况下或针对某些旅行者可以免除。例如现在美国公民凭驾照即可进入墨西哥,而欧盟国民在欧盟内部旅行也不需要护照。 同样的,护照在一个国家内部也可以被当成身份证件而使用。 国际民航组织已经就护照的标准格式和特点给出了指导文件。 最近有许多关于在护照中采用生物识别技术以改进身份识别安全的讨论,美国在911事件后已经针对27个免签证国家要求启用含有此种技术的护照,它是通过一张RFID卡片来存储生物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被剪角后即被认为无效,即使该证件仍在有效期内。2014年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新增便利中国公民出入境措施中,不再以剪角作为废弃的手段。 二、护照的历史以中国历史上为例,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称呼,例如称为符、传、过所、公验、度牒、路证、通关文牒、安全证书、通行证、暂住证等。到了清朝,根据通行证件的证明身份、提请边境关防检查机关予以“保护”和“关照”、给予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之功能,将“PASSPORT”一词,于1845年首次译为“护照”,并沿用至今。 西方观点,护照的西方称呼“Passport”并不是来于“seaport”(海港),而是来于中世纪用于通过城墙大门(“porte”)的文书。在中世纪的欧洲,一些文件可以由当地的统治机关颁发给旅行者,一般包括持有者被允许通过城镇的名单。这种制度延续到法国,直到1860年。在这段时间,护照并不是旅行到海港的必须,这关系到自由贸易,但是从海港到内陆城填则需要护照。早期的护照经常(但不总是)包含持有者体貌特征的描述,照片是直到20世纪初才被添加上去的。 在二战后,国际联盟、联合国和国际民航组织,颁布了在护照的设计和特征的指导标准,这些指导很大方面上形成了现代的护照。近几年则有MRP(Machine Readable Passport, 可机读护照)统一规定持照人资料页在封面内侧页,并有可利用扫描方式让电脑判读的资料,以节省移民暨出入国管理人员查验证照时的时间。 三、护照的类型1、普通护照:发放的对象是普通公民。 2、外交护照:发放的对象是外交官和外交代表、或者是根据某些国家法规而发放给该国的公务员。持有外交护照并不自动享有外交豁免权。持有外交护照,同时在一些国家会给予不同于非外交护照的签证礼遇。另外,大多数国家的元首到别国进行访问时,若不持用护照时,会由该国外交部部长签发“元首通行状”供元首及其陪同出访的配偶使用,此通行状会记载访问国家的国名及出访事由,不需事先申请签证,可获礼遇免除通关及证照查验程序,仅会由邀访国另行盖印以兹证明,因此在每次出访前必需签发一份新的元首通行状,出访完成后交由外交部归档列为政府档案。[2][3]。 3、公务护照:发放的对象是政府派出执行公务的雇员(或者技术和行政人员),因为他们不具有外交官资格或维也纳公约认可的外交身分。持有公务护照,在一些国家会有不同于普通护照的签证礼遇。 4、特殊护照:发放的对象是高级政府官员和他们的随从,作为对其免除签证要求的官方许可。 5、集体护照:在某些情况,如学校团体旅行,同团的所有儿童在旅行期间共用一本集体护照。 6、外国人护照:某些国家发给没有公民身份的居民的护照。[来源请求] 7、国内护照:某些国家为管控本国人口迁徙而发行使用。例如沙特阿拉伯的iqama,中国大陆的户口登记制度,还有实行计划经济的苏联,是一种为监控人口流动情况而发行的内部护照。 8、加急护照或临时护照:发放给那些原先护照遗失或失窃但急需出国旅行的人。 9、商务护照:发放给那些频繁旅行的人,这种护照的页数较普通护照的多。 联合国通行证 联合国通行证(Laissez-passer):联合国和各专门机构根据《联合国特权和豁免公约》和《专门机构特权和豁免公约》向本机构的职员颁发一种具有护照效力的身份证件。有红皮通行证和蓝皮通行证两种,其效力分别相当于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Laissez-passer”是法文“请予通行”之意(注:联合国部分机构设立在使用法文的巴黎和布鲁塞尔,以及法国之常任理事国地位,法文亦为联合国官方语言之一;但澳门特别行政区不承认及不接受此证。)。 家庭护照:是一种只发放给家庭(家长和儿童)而不是个人的护照,美国政府已经不再发放此种护照。 难民旅行证:某些国家的政府根据1951年7月28日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第28条及1967年1月31日《难民地位议定书》的规定颁发给合法在其领土内居留的难民的旅行证,供持证人到发证国领土以外旅行。 四、护照的有效期限护照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各个国家所规定的有效期限不同。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普通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期满后换发新照。香港特区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澳门特区护照有效期一般为10年,签发给18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中国的外交护照有效期为五年。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分为一次有效和多次有效两类。多次有效护照的有效期为五年,是发给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多次出入中国国境的人员;一次有效护照的有效期为两年,是发给在一定时期内一次出入中国国境的人员。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和一次有效公务护照满两年后,如有需要,可在国(境)外按规定手续申请延期一次。 延长期限根据需要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标志是护照的扉页在护照号码前有“Y"字样;在第4页上方有“……持照人在护照有效内可出入中国国境一次”字样。我国的因私普通护照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为五年的护照,过期前可申请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办理。在国内延期手续可到各级颁发护照的机关办理;在国外,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它驻外机关办理。 五、护照的办理程序1、领取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①户口簿; 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③工作证(退休证); ④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⑤介绍信。 2、填写申请表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 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 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⑦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3、递交申请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 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②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 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 ③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 本人姓名; ④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等。 ⑥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 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⑦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 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⑧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 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 和出境登记卡。 六、护照的办理须知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因私 普通护照在国外失窃,如需申请补发新照,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失窃经过的书面报告和足以证明其确实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办证照片指引 拍摄渠道 一、社会相馆:就近选择价格实惠、服务好的社会照相馆照相,从照相馆获取相片采集回执和贴表相。 二、自助设备:使用证照亭等自助拍摄设备(位于地铁站、大型商业中心)照相,通过自助拍摄设备获取相片采集回执和贴表相。 三、自家拍照:自家自拍证件照(选择客厅、房间、廊道等有白墙的地方)照相,通过“我的幸福相馆”递交相片,获取相片采集回执和贴表相。 所需资料 在上述6个城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授权上述6个城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七、护照最新更新1、电子护照 全国公安机关将于2012年5月15日起统一启用签发电子普通护照。即将启用的电子护照,防伪性能有了根本性提高,办理程序上新增指纹采集等内容。 2、特点 电子普通护照是在传统本式普通护照中嵌入电子芯片,并在芯片中存储持照人个人基本资料、面像、指纹等生物特征的新型本式证件。电子普通护照的签发启用,标志着我国公民的国际旅行证件已迈入全数字化的新时代。 电子普通护照具有两大特点:第一,护照防伪能力更加强大。电子普通护照采用了大量新型高强度防伪工艺和材料,通过异型彩虹印刷、多层次无色荧光印刷、多色接线凹印、光彩油墨、激光穿孔打号、高分辨全息保护膜等几十项防伪技术,能够有效防范伪造变造护照行为的发生,保护持照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护照图案设计更加美观。电子普通护照图案的主题为“辉煌中国”,分别选取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具有地域代表性的主题元素,以及“天安门”“长城”“天坛”等3个国家形象代表元素,以地域分布为主线,突出了民族融合、和谐共存的精神理念,勾画了祖国山河的雄浑辽阔、历史文化的源远流长,展示了当今中国的辉煌形象。 3、注意事项 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的条件、时限和收费标准均与以往相同,只是在办理程序方面,增加了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及当场签署本人姓名的内容。 采集指纹方面:对于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均应当现场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不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监护人同意提供申请人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现场采集。申请人因指纹缺失、损坏无法按捺指纹的,可以不采集指纹信息。 签署姓名方面:公民应当当场在《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上签名,以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申请人签名信息扫描至电子普通护照资料页。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 电子普通护照中内置敏感的电子元器件。为保持其最佳性能,请不要将电子普通护照弯折、打孔或者暴露在极端温度、湿度环境中。 4、政策 公安部决定自2012年9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实施允许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异地提交出入境证件申请的便利措施。这6个城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以及证件加注)。 八、护照的最新政策公安部官网披露,为进一步便利流动人口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推出以下便民利民措施。 暂不含港澳通行证 一是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等31个城市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上述31个城市以及无锡、常州、苏州、温州、嘉兴、舟山、泉州、株洲、湘潭、珠海、东莞、佛山12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共计43个城市)的上述范围人员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 二是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三是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全国各地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 申办所需证明材料 享受上述便利政策的居民申请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除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大陆居民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护照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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