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二人在进行离婚事务时,对共同债务应采取如下处理方式:
离婚之时,夫妻双方对此前所承担之共同债务必须共同予以偿还。 若其拥有的共同财产无法全额清偿债务,或财产已划归各自所有,则双方可自行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如未能达成共识,则须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在此需特别强调,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内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高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不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当夫妻在离婚时,由于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累积的债务尚未采取任何措施加以处理,或是在离婚后发现因原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而产生的债务,从而导致形成了离婚之后的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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