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一方放弃房产那房产的欠债还需要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方决定放弃财产权益时,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协助偿还贷款的。
因为他们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做出了这样的决定,这表明对借据所代表的房产并未负担任何权利与责任,其中包括产权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等方面。 因此,他们无需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如果该房产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那么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他们将无权就此房产进行分割。 然而,用户可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来明确房产与债务的划分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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