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醉驾欠款不给对方法院强制执行配偶的钱合法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所负之债务归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范畴内,在此情况下,根据法定程序,债权方有权申请法院对夫妻二人名下的共有财产实行强制执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男方所背负的债务属于其个人私密的债务,即便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该房产仍然可能面临着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对于因男方个人债务而殃及夫妻共同财产,致使共同财产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夫妻其中某一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男方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追偿。 为了有效地防范配偶擅自对外举债导致夫妻共同财产遭受损失,专家建议当事人在面对借款和贷款行为时,务必保持警惕,切勿轻率地参与签名或予以追认等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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