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离婚逃债的规定有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通过离婚逃避债务的,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偿还全部或部分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需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签字认可,或者债权人有证据能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须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及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孩子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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