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共同抵押的房子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离婚协议里面对于房屋的抵押事宜作出了约定,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来进行处理。
要是约定得很清楚,明确了双方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那就依照这个约定去执行。 比如协议中规定了一方在房屋抵押方面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另一方又需要承担多少责任,那就按照这个规定来办。 2.要是离婚协议中没有关于房屋抵押的约定,通常情况下就由双方一起去偿还银行的贷款以及其他的债务。 在把这些债务全部还清之前,银行对房屋是享有抵押权的,这也就意味着房屋暂时是无法进行过户的。 就好比一辆被抵押的车子,只有把抵押款还清了,车子才能正常过户一样。 3.倘若其中一方想要独自拥有这套房屋,那么就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金额,以此来弥补对方在房屋上所拥有的权益。 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协商,确定这个补偿的具体金额是多少。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那自然是最好的;但要是协商不成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这个补偿金额应该是多少。 4.当所有的债务都还清之后,就可以拿着离婚的相关材料去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将房屋的所有权变更到其中一方的名下。 这就像是把一个物品的归属权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手中一样,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续来完成。 总之,离婚后对于共同抵押的房子的处理,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进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对于共同抵押的房屋处理存在争议。离婚协议有房屋抵押约定则按约定执行;无约定则共同偿债,还清前房屋无法过户;一方想独得房屋需给对方补偿,协商不成可诉讼;还清债务后办过户手续。 案情分析: 1、若离婚协议对房屋抵押事宜约定清晰,如明确双方责任比例,应严格按约定处理,以保障约定的法律效力。 2、若无约定,双方共同偿债符合法律规定,因银行抵押权存在,还清前限制过户能保障银行权益。 3、一方独得房屋支付补偿合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由法院判决补偿金额可确保公平。 4、还清债务后持材料办过户,符合不动产登记相关程序,保障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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