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的人可以找其家属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时,债务的承担主体主要是债务人本人。
这就意味着,一般不能直接去找债务人的家属来偿还债务。 不过,如果家属在法律层面上对该债务负有担保等相关责任,又或者家属出于自身意愿主动提出代为偿还,那么家属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依据《民法典》里的相关规定,担保有着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等不同的类型。 倘若家属为债务人提供了担保,那么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就必须按照事先约定的条款来承担起保证责任。 然而,在通常的情形下,家属与债务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不能毫无缘由地就让家属去替债务人还钱。 要是家属自愿选择偿还债务,这属于他们个人的行为举动,不能强行要求家属一定要还款。 总而言之,除非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或者是家属自己心甘情愿地去承担,否则是不可以去找欠钱不还的人的家属来偿还债务的。 案情回顾: 小朱欠小李10万元迟迟不还。小李认为小朱的妻子小胡应该偿还这笔债务,因为他们是一家人。小胡表示自己并未对这笔债务提供担保,也不愿意偿还。小李则坚持认为家属就应该承担,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债务承担主体为债务人本人,不能直接要求家属偿还。 2、小胡没有对债务进行担保,也未主动表示愿意偿还,所以没有偿还义务,小李无权要求小胡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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