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期限没约定会怎么样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无明确约定主债权担保期限,依据现行法规,该担保期限将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六个月。
在此六个月期限范围内,债权人依法享有向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权利。 如在该期间内,债权人并未采取任何针对债务人为的诉讼或仲裁措施,则保证人无需再继续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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