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完成其担保职责后是否有权利向债务方提出追偿要求,法律上予以肯定;
然而,未做特殊声明的情况下,通常不被允许向其他参与担保的保证人进行追偿。 原因在于,在联保责任的框架下,各个保证人之间并无明确约定各自所应承担的担保比例,因此他们需对债权人负起连带责任,在履行完债务之后,仅能向原始债务人提出追偿,而无法向其他保证人追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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